化千风_kk

鸽子精本精:咕咕

“欧石楠和龙舌兰 ”(1)

By:Noah.    人物归麟潜oc归我

接“咒使往事  金苹果”

那天尼克斯醒来后骂了我好久,我不过是用自己的陶瓷舌头玩了一会儿他的舌头而已,我告诉他,我认为是公主的一吻起了作用,就像他跟我讲的白雪公主一样,尼克斯看起来气笑了,挥手让我出去了。可后来他又问我为什么?我哪知道为什么,于是回答他,我喜欢你。尼克斯很沉默了很长时间,反问我知道什么是喜欢吗?我诚实的告诉他不知道。

尼克斯最近身体好多了,经常去工作室打磨他那些未完成的娃娃,我也还是喜欢枕在他膝头打瞌睡,黑暗中好像多了点儿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我不清楚。

我思考了四天十九个小时又三十二分钟,还是没有想出答案,于是在尼克斯为我拉筋时我告诉了他:“因为我没有大脑,所以才不会懂得爱那种愚蠢玩意儿,但我愿意在你做娃娃用手遮住你的眼睛,如果有一天我只剩一杯机油,我会把它留给你。”最后我又补充道:“我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你,我会一直为你打架的”说完我没有敢去看尼克斯的眼睛,战斗芯片告诉我,直视敌人的眼睛,是一种挑衅。尼克斯沉默了好久好久,久到我的我都有点儿不耐烦,他似乎是自嘲般的问我:“为什么”我不知所措,尼克斯又重复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仅仅是喜欢吗?”我认真的回答他:“你说过的,你喜欢暴力的,无序的世界,所以我也想要这样的世界,神明也只能默许黑暗存在,我会让陆地白雪永不消融。”

尼克斯点点头,没有像往常一样把我赶出去。

后来某一天,我无聊的在城堡里晃荡,打算偷摘几朵孔雀大姐种的月季红的像血一样的月季,放在尼克斯的工作室里。他会喜欢的吧。在我伸手时。尼克斯及时赶来并“制止”了我,这是他的修辞。“厄里斯,不要随便碰别人的东西”看来是奇生骨那只老孔雀又向他抱怨了。不过我更希望尼克斯莱是来找我的。他把我带到了钟楼上,但确实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是白雪城堡的制高点,尼克斯和我坐在那串罗马数字下方,有点期待。他应该会跟我说什么吧。我沉默的等待着。大脑那坨粉红色的玩意有还是没有,对于我来说区别不大,所以我也不会去思考尼克斯要说什么,只是他说什么我都听着就对了。尼克斯伸手指给我看,他说城堡以内的实验体和那片一望无际的白雪所覆盖的地方都是由我庇护。我愚蠢的扬起脸问他:“那你呢?”尼克斯拍了拍我的头,没有回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换了个话题。问我记不记得神父。我第一次“出去玩”就找了他,他看上去老了许多,不过还是喜欢叫我爱丽丝。真奇怪,尼克斯竟然还记得我所讲述的那些过往,于是我兴致勃勃的给他描述了我是如何把神父肢\解并将碎片泼洒在大街上的。最后,我郑重其事的总结:“我知道神父很爱我。”尼克斯苦笑了一下。我继续说:“这世上没道理他爱我我就爱他,但那次我很后悔伤害了这个世上唯一爱我的人,以后没有人爱我了,于是我发誓,再爱我的那个人,无论他多么糟糕,多么令人作呕,我都会真心实意的爱他。”尼克斯摸了摸我的脸颊:“这会让你快乐一点吗?”这次我看着他的眼睛回答:“会的,你的手有九十八华氏度,是我没有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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